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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高级中学 关于做好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规定

阅读:7138 次   发布者:侯孝冬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7/10/16 16:17:37


江宁高级中学

关于做好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规定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传染病预防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组成,确保组织落实。

2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管理,实行各班卫生工作责任制,形成全体教师齐抓共管的格局。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健康教育。培养卫生习惯,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师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等,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和定期出卫生墙报。

4.教室、办公室、图书室、各种功能教室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定期消毒,并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5.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做到不吃不洁食品、不在校外地摊上买食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6.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堂有关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7.加强实行学校环境卫生划区管理,明确职责,确保校园、教室等各责任区内清洁、无杂物、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接种。

学生处、团委、总务处三处联合,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等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等时机,要师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二、传染病的早发现

认真做好每天晨检工作: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情况,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规定,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校医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校医,校医应及时查看,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报告校领导、通知家长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3.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反馈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若出现隐瞒不报、漏报、谎报划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四、传染病的控制措施

1.有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应马上采取隔离措施。通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送医院治疗。

2.密切跟踪接触疑似传染病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3.传染病人的居住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疑似传染病的病人经卫生部门确认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休学住院治疗,待病愈并凭医院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5.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及疫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学生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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