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一、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级部、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晨检统计表签字后交级部,由级部信息员如实填写汇总表,交级部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班级原始报表一并于9:30前交卫生室。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5、各部门教职工晨检记录表由检查人及信息报表人如实填写签字,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9:30前交卫生室。
三、卫生室晨检工作制度:
1、卫生室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前将各部门晨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登记在《请假登记及病因排查表》上归档。
晨检制度
作者或出处:校医室 阅读次数: 125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2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晨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请各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干部遵照执行。
一、晨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校长负总责,保健老师、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检内容:
晨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到校时,由保健老师、班主任、班长、安全信息员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晨检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情况,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
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学校在校级干部初步筛查的基础上,由处室负责人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保健老师联系检查,予以处理。
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师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及时报新塍镇中学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责任人:
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保健老师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处室和班级,将视情节,对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