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教职工在校工作,学校已为各办公室安装了空调,本着方便工作和安全节约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请大家遵照执行:
1.冬季午间气温在0~~10℃之间、夏季午间气温在26--30℃之间时,各教师办公室空调从11:00—14:00供电使用。
2.当冬季夜间气温低于0℃、夏季午间气温高于30℃时,各教师办公室空调从7:30—21:30(高三至22:00)供电使用。
3.空调使用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班报修(报修电话:电房52173951;葛文财62767),禁止个人违规使用办公室空调。
4.为保证用电安全,严禁个人擅自使用取暖设备(如取暖器等),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总务处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