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首先,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两个问题“警察是否有权在大街上向核查身份证?面对警察盘查身份证,你可以拒绝吗?”
对于第一个问题,警察有没有权利盘查公民的身份证?答案是有,但不能随意查。《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4)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对于第二个问题,面对警察的盘查身份证的要求,公民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同时可以要求警察先出示警察证。
举这个例子,想说明我们一直都在和法律打交道。在我国,建立在宪法基础上制定的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共秩序,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12月4日,也就是明天,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来学习《宪法》,并在此基础上遵纪守法,增强法治观念。为此,我们每个同学已经或将会在高一下学期的政治课中学习大量的宪法知识,还将会在高三的成人仪式上收到学校作为礼物赠送的《宪法》文本。
其实,同学们,宪法时时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也约束着我们。
我们为什么要接受教育并且可以接受教育呢?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做为未成年人为什么应该重点保护呢?宪法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
我们有些同学父母在国家机关工作,为什么父母对于工作上的事对你们保密呢?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呢?为什么要遵守法律法规呢?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学习密不可分。具体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要了解宪法。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知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要遵守法律法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法规就是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同学们升国旗时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规范;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做了明确规定。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共建平安和谐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