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通图

活动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学生成长>>活动风采>>阅览文章

我校开展宪法进校园之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阅读:6039 次   发布者:王冬 来源:安保室   发布时间:2020/12/8 16:21:48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和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以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根据全区少年法学院建设推进要求,学校邀请江宁区检察院德法教育宣讲团成员进学校,为高一年级师生开展宪法进校园之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定于12月7日下午高一年级班会课时间,为避免人员过多聚集,活动地点设置在高一年级阶梯教室,由两个班级学生作为现场代表,其余班级学生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在各自班级通过广播收听法治宣讲。



宣讲开始,区检察院的张吉明检察官先是通过三个问题跟现场学生做互动,在互动过程中,为同学们讲解宪法日为何定为每年的12月4日?宪法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宪法赋予公民哪些权利和义务?通过充分的交流互动,让同学们更深刻的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若将法律体系比喻为一颗大树,那么宪法就是树根,其他法律就是树干和树枝。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


                

讲到校园法治建设,张吉明检察官将校园欺凌问题以案释法,通过分析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将校园欺凌行为的参与者分为四类:欺凌者、协助者、被害者、旁观者,并对校园欺凌发生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罪名做了一一陈述。让每一位参与聆听的同学明白校园欺凌的危害与后果。整个活动过程中,在现场和教室内的同学专注聆听,收获良多。

活动的最后,张吉明检察官向全体同学提出倡议,要求同学们在校园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尊法的好少年,并希祝同学们在人生最美好的校园时光里远离侵害,不留遗憾!

你对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网络管理员联系,建议采用1024*768以上屏幕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 Copyright © 1999-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发布:校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储老师 留言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699号  联系电话:025-52173900

苏ICP备05008523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