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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高级中学文印管理规定(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文印工作的管理,更好的服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以提高文印质量,降低文印成本,杜绝浪费为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文印申请审批登记制。
学校文印原则上只为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管理服务,严禁其它用途。
⑴ 油印以备课组为单位集体申请,经年级工作委员会审批后,交油印室登记印刷。
⑵ 打印由需打印教师登记申请,经年级工作委员会审批后,交打印责任人打印。
⑶ 复印由需复印教师到教务处⑵登记申请,经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批后,交复印责任人复印。
2.实行文印责任人负责制。
⑴ 文印工作由学校安排责任人具体操作(责任人安排见附表),非责任人不得擅自操作文印。
⑵ 以学期为单位由教务处分管主任对各文印责任人进行相关文印成本核算。
3. 设备维修与耗材领用办法。
文印纸张由各文印责任人向总务处供应室(陈发彬)联系登记领用;
设备维修与非纸张类耗材领用:油印联系冯松;打印、复印联系储著华。
各部门文印(油/复/打)责任人:
初中年级:
油印:刘萍
打印:刘萍
高一年级:
油印:马正兵
打印:张谊
高二年级:
油印:姜奇伟
打印:杨宇光
高三年级:
油印:冯松
打印:朱祥斌
教务处复印机:王元
总务处复印机:李克检
学生处打印:周丰梅
校务办打印:李霞
校务办主任室打印:戎仁堂
档案室彩色打印:韩江平
信息中心打印:储著华
图书馆打印:殷成文
会计室打印: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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