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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遵纪守法 健康成长

国旗下讲话:遵纪守法 健康成长

阅读:7509 次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1 0:00:00


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健康成长”。同学们,青少年时代是最美丽的,青春的花朵正在你们的生命之树上绽放,充满希望,世界的未来也属于今天的青年!要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就要从现在做起。面对美好的明天,作为今天的中学生,我们必须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做人,健康成长。
  同学们的大多数属于未成年人,是受社会、学校和家长保护的对象,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我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该法还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在这部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当未成年人有以上不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纪到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每一个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的源头都可追溯到犯案者在校读书时的言行。所以,我们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要认真反思自己平时的行为,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阑,在一个人的举手投足间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优劣。在同学们中间,还有一少部分人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例如,在与同学交往中,未经同意乱翻别人的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物品、借了别人的钱物不及时归还、为一点小事互相辱骂甚至动手打架等等;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产生矛盾时,往往只强调别人的错误或不足,而忽视自己有错在先或自己的言行不当,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就是脏话,自己的言行举止几乎与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区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甚至以此为荣,个别人还存在有偷窍他人财物的行为等。同学们,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归结到因为是未成年人、因为好奇心强、因为年轻容易冲动、因为模仿力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弱、因为不懂事理等等的借口,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懂得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不能做一个无知的人、一个缺德的人。
  一个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行为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气力。所以,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校纪校规,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如果一个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就要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11月是我校法制安全宣传月,今天也是一年一度的消防宣传日,学校将通过橱窗、开设讲座和组织同学进行演练等形式进行消防、交通、防犯伤害和犯罪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学知识的学习上,同时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提高道德修养、抵制不良诱惑,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文明做人、健康成长,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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